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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是否免缴企业所得税(直接减免税款属于企业获得的政府补助吗?为什么)



免征

煤炭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煤矿工人是国家产业工人队伍中一个特殊的群体,井下工作时间长、工作强度高、工作条件艰苦。随着国民经济飞速发展,矿工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也在日益增强,当前井下津贴标准发放是否到位、能否紧跟国民经济发展、能否满足井下工人愿望,带着这些问题,游弋专门开展了专题调研。


通过对我国东、中、西部各主要产煤省(区、市)的七家大型煤炭企业有关井下岗位津贴构成、井下岗位津贴现行标准、井下工人对津补贴发放的期望等方面进行调研,游弋发现,山西焦煤集团的做法值得学习借鉴,在山西省发布的《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全省税务系统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经济转型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晋地税发〔2017〕118号)中明确规定:对煤炭生产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给井下职工的艰苦岗位津贴,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这充分考虑了矿工困难,激发了矿工奉献热情,提高了矿工社会地位,为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免缴个人所得税政策提供了参考依据。” 游弋表示。


为进一步提高井下职工的收入水平增强职工的幸福感、获得感,游弋建议将山西省发布的《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全省税务系统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经济转型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做法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津贴

“目前,我国煤矿井下工人艰苦岗位津补贴标准主要是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调整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24号)要求制定的,该执行标准已经过去了十五年,也正是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日益提高的十五年,但发展的红利没有与矿工同步共享,矿工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还相差甚远。” 游弋介绍道。


据了解,目前,我国煤矿井下岗位津贴主要有入井津贴、工中餐津贴和中夜工津贴三种。入井津贴发放对象为一线工和辅助工两类群体,其中一线工为31.3元/工,辅助工23.8元/工;工中餐津贴发放对象为一线工和辅助工,一线工为10.8元/工,辅助工为8.8元/工;中夜工津贴不区分一线工和辅助工,只区分前夜工(中工)和后夜工(夜工),其中前夜工为11.2元/工,后夜工为14.3元/工。


为了让发展成果与矿工共享,实现矿工日益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游弋根据调研结果建议:


一是上调我国煤矿井下艰苦工人的各项津贴,建议调整为:入井津贴,一线工为45元/工,辅助工35元/工;班中餐津贴,一线工为20元/工,辅助工为18元/工;中夜工津贴,前夜工为20元/工,后夜工为18元/工。


二是建议扩大各项津贴覆盖范围(需要入井的其他人员,如矿领导、管理人员、临时入井人员等),建议发放标准为30元/工,工中餐18元/工,夜工补贴15元/工。


三是建议具体发放标准可由各煤矿企业结合当地消费水平调整,原则上在此基础上只增不减。


人才

“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必须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迫切需要全面提升劳动者素质,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但我国高技能人才目前存在总量不足、平均年龄偏高、文化水平偏低、供求矛盾突出等问题。”游弋说。


游弋认为,造成技能人才短缺的原因主要有五点:一是培养周期长,成长为技能人才技能需要艰苦而又漫长的时间历练;二是回报收益慢,由于培训时间漫长,员工短期内看不到回报,便不想学、不愿练技能;三是承受风险大,技能人才要承担设备保养的主要责任,经过考核后,工资可能还没有普通员工多,造成年轻人不愿加入技能人才队伍;四是薪酬导向问题,当前第三产业部分职业和岗位的环境和待遇大幅高于实体经济从业人员,导致极少年轻人考虑从事实体经济技能工种;五是苦累脏险并存,由于煤炭行业自然条件恶劣、工作环境复杂等,导致年轻人员不愿走向技能岗位。


为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游弋建议:


一是加速构建科学合理的分配体系。收入分配机制单靠企业自身很难实现,唯有加强顶层设计,逐步建立完善自上而下的、更加合理的分配机制,给广大技能人才实现美好生活的期望,青年才会选择扎根技能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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