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代理记账 >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6号(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双峰县地方税务局


关于加强契税征收管理的规定


2016年第1号


为加强土地出(转)让和商品房购买环节契税的征收管理,规避税款挪用、流失等风险,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商品房购买环节契税管理的通知》(湘地税函〔2013〕74号)、《娄底市地方税务局、国土资源局、房地产管理局关于明确契税缴纳环节的公告》2016年第1号等规定,现就契税征收管理事项明确如下:


一、契税申报缴纳方式、申报缴纳期限


自2016年7月1日起,受让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在签订土地出(转)让合同之日起10日内申报缴纳税款;购买商品房(存量房)的纳税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之前申报缴纳税款。申报缴纳税款地点为双峰县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八本街528号)。


二、严格执行委托协征税款协议


(1)土地出(转)让契税由双峰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协助征收,增量房和存量房由双峰县房地产管理局协助征收,并就税收控管签订权责清晰,内容完整的协助征收协议,纳入综合治税管理。


(2)房地产开发商协助基层税务机关进行契税催报催缴。


房地产开发商必须按税务机关要求按月报送与契税相关的房产地产交易明细信息,便于税务机关及时掌握购房者的契税缴纳情况,督促纳税人申报缴纳契税。


三、税收管理严格执行“先税后证”


按照双峰县综合治税有关文件要求,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先税后证”其中的“税”是指契税完税或免税凭证。免税凭证是指减税、免税审批或备案的书证资料。


四、契税税款征收


契税是一次性纳税行为,一次性申报、缴纳契税税款。确需延期入库或分次入库的,按征管法及相关规定经批准后办理。


(一)契税缴税所需资料


(1)土地出(转)让需带土地出(转)让合同,土地成交确认书;购买商品房需带商品房买卖合同。(2)法人组织的需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及办理人身份证;个人的需带本人身份证;(3)税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以上资料(1)(2)项均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契税征收过程中分类确定计税依据


(1)增量房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总价款为计税依据;土地出让(增量土地)以土地出让合同的总价款为计税依据.


(2)存量房纳税评估系统有系统评估数据的:以房产交易合同和存量房纳税评估系统的评估总价款孰高者为计税依据。


(3)存量房(土地)纳税评估系统无评估数据的:


由纳税人提供交易合同和有法定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或有权机关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通过税务机关《契税计税价格核定书》认定的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土地转让(存量土地)交易,纳税人提供的有法定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或有权机关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通过税务机关《契税计税价格核定书》认定的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


(4)计税依据的异议处理


征收契税过程中,出现计税依据的异议按湖南省地方税务局2013年第1号公告《湖南省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异议处理办法》处理。


(5)税政法规科负责对房产、土地交易评估机构出具的涉税评估书的合理性进行日常监管,定期督促相关机构对评估系统 的数据维护和升级,并对评估数据进行分析和指导。


(三)严格按相关规定办理契税的减免税


(1)一切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减税、免税都必须通过“金三”系统,按要求办理。


(2)按规定打印减免契税的备案、审批书证资料并送达纳税人或办税人。


(四)资料管理


申报缴纳契税和办理减免契税等相关税款征收的资料由办税服务厅,负责查验、留存、整理归档。


五、县局统一协调国土、房产管理部门的税收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对契税征收管理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办税服务厅征收、减免税情况,各分局的后续管理,发现问题严格按责任追究相关规定追责。


六、契税日常管理


契税税源管理由房产和土地所在地基层税务机关负责管理。


基层税务机关严格控管税源,及时掌握房地产交易信息,准确调查核实计税依据,加强对纳税人的催报催缴管理,对契税纳税人违法行为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七、本通知自发文2016年8月1日起执行


附件:契税计税价格核定书


双峰县地方税务局


2016年7月11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