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代理记账 >

曹回镇税收返还政策 税收返还属于政府补助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尹健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提供的政策策略,通过有效处置化解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四次全会工作报告要求,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


将“四种形态”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策策略,体现了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对违反纪律的同志,既要严格依据纪法和事实这两个定量,也要充分考虑其本人的态度和认错悔错改错实际行动这个变量,精准运用每一种形态,审慎稳妥做好“四种形态”相互转化补助工作。去年11月,重庆市垫江县纪委监委对干部兰某的处理,在综合考量的基础政策上,由撤职转为党内警告处分,就是从第三种形态转化为第二种形态,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2019年3月,垫江县委巡察组在曹回镇开展专项巡察时发现该镇莲花村村委会涉嫌违规高息借款等问题。在接到移交的问题线索后,县纪委监委联合曹回镇纪委迅速开展核政府查工作。


经查,2011年、2012年,莲花村公开招标硬化大莲路、致富路两条村级道路,修建过程中,施工方因无钱缴纳税费导致工程停滞,遂提出由莲花村属于垫付税费23万多元,待工程款划拨后归还。为解决资金问题,2012年12月,曹回镇畜牧兽医站站长兼莲花村党支部书记兰某召集有关村干部开会,决定由两名村干部以村委会的名义向私人借款23万元为施工方先行垫付税费,约定月息3分。后因施工方未及时向莲花村归还借款,导致莲花村也未能及时向他人归还借款,额外支付了7万多元利息。在此过程中,兰某身为村党支部书记,对村级事务把关不严,违规举债、高息借款,给村集体带来财务风险和损失,其行为已构成违纪。


2019年5月,曹回镇纪委对兰某进行立案审查。兰某在组织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积极配合,如实说明本人违纪事实,并与相关村干部主动挽回给村集税收体造成的经济损失。


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室务会议对兰某的处分问题进行讨论时,大家意见出现分歧。有同志认为兰某作为镇政府选派、党员推选的驻村干部曹回镇承担着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期盼,却违反工作纪律,在村级事务中违规决策造成集体资金流失且金额较大,损害了群众利益,应给予撤职处分;也有同志说兰某是为解决群众出行问题想办法,并未谋取个人利益,处分过重会不会挫伤驻村干部积极性;还有同志提出,对该案应考虑时间节点、农村财务管理特点及当时的经济环境等综合因素,且兰某已挽回经济损失,没有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可以返还从轻或减轻处分。


综合考虑兰某的违纪情节、时间节点、动机原因以及群众口碑等因素后,2019年11月19日,垫江县纪委给予兰某党内警告处分,对兰某的处理由第三种形态转化为第二种形态。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考验的不仅仅是业务水平,更是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责任担当,我们要用好纪法‘两把尺子’,确保每一个案件、每一项工作都经得起实践检验。”垫江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周道君说。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