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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业小规模企业增值税申报(小规模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增值税)


旅游业如何申报增值税?


答:根据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适用3%的税率。


(一)将差额扣除项目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附列资料》


1、 将差额扣除之前的 “全部含税收入”填入第5栏,金额500,000元;


2、 将本期产生的旅游成本发票填入第6栏“本期扣除额”中,金额300,000元;


3、 系统将自动换算出含税销售额,第7栏“含税销售额”显示金额200,000元;


4、 系统将自动换算出不含税销售额,第8栏“含税销售额”显示金额194,174.75元(200,000/1.03),点击保存。






什么是差额征收?


答:差额征税是原来营业税上的政策规定,但为了保证营改增的顺利过渡,合理计算营改增纳税人的增值税额,原营业税下的差额征税方式在营改增后依然有所保留。差额征收纳税人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其他纳税人的规定项目价款后的销售额来计算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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