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发票是否可以在分公司入账?
分公司的概念与总公司相对应,是指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者附属机构,其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否可以向总公司开票?
答:分公司可以向总公司开票。
按照相关规定可得,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在获得上级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没有申请汇总申报纳税的情况下,分公司的进项税额不得由总公司进行抵扣,应当是由分公司自行抵扣。同时,分公司开具销项发票,对于总公司而言,取得了进项发票,可以将其作为抵扣的凭证。
给分公司开的发票总公司能用吗?
答:给分公司开的发票,总公司是不能用的。因为税务会将此认为是虚开发票的行为,总公司和分公司都要要面临被查的风险。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往来款怎么做账?
1、总公司借款给分公司:
借:其他应收款——分公司
贷:银行存款
2、分公司从总公司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
3、分公司借款给总公司:
借:其他应收款——总公司
贷:银行存款
4、总公司从总分公司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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