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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 非银行支付机构 分工(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支付中介机构)

中国政府网2月10日消息,国务院发布《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指出,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未履行防范非法集资义务的,由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或者其分支机构、派出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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