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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税务局纪检组长(江苏省税务局纪检组长谢中东)

  一周曝光台 | 3人接受审查调查,2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上周(11月15日—11月21日),江苏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3人接受审查调查,2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审查调查


  宜兴市政协副主席钱伟兴接受监察调查


  宜兴市政协副主席钱伟兴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目前正接受无锡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钱伟兴简历


  钱伟兴,男,汉族,1967年11月出生,江苏宜兴人,大学学历,无党派人士,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8月起,历任宜兴市水利农机局干部、工管科副科长、计财科副科长、局长助理;1998年2月,任宜兴市水利农机局副局长;2007年10月,任宜兴市水利农机局副局长、市水务办主任;2009年12月,任宜兴市水务办主任;2010年1月,任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2012年3月,任宜兴市政协副主席、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2020年8月,任宜兴市政协副主席。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四级高级主办薛振平接受审查调查


  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盐城市纪委监委消息: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四级高级主办薛振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纪律审查和盐城市监委监察调查。


  薛振平简历


  薛振平,男,汉族,1963年2月生,江苏盐城人, 1981年12月参加工作,198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81年12月至1984年4月,任江苏省盐城县大纵湖、义丰税务所办事员;1984年4月至1989年5月,任江苏省盐城市郊区税务分局办事员;1989年5月至1996年3月,历任江苏省盐城市税务局税政二科办事员、科员;1996年3月至1997年7月,任江苏省盐城市地方税务局税政一科副科长;1997年7月至2002年10月,历任江苏省盐城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分局副局长、局长;2002年10月至2004年3月,任江苏省盐城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局长;2004年3月至2009年3月,任江苏省盐城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局长;2009年3月至2011年4月,任江苏省盐城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2011年4月至2015年3月,任江苏省盐城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15年3月至2018年9月,任江苏省盐城市地方税务局副调研员;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任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副调研员;2019年6月起,任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四级高级主办。


  镇江市丹徒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陈平才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镇江市丹徒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陈平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陈平才简历


  陈平才,男,汉族,1966年8月生,江苏句容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7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年8月至1993年8月,在江苏省句东劳教所工作,历任副科长、科长、副中队长、中队长、团委副书记;


  1993年8月至1994年3月,在句容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室工作;


  1994年3月至1997年7月,任句容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副科长、秘书科科长;


  1997年7月至1998年6月,任镇江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干部;


  1998年6月至1999年7月,任镇江市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


  1999年7月至2002年6月,任镇江市委组织部组织处副处长;


  2002年6月至2002年10月,任镇江市委组织部组织处(企业工委组宣处)副处长;


  2002年10月至2003年7月,任镇江市委组织部组织处(企业工委组宣处)副处长、正科级组织员;


  2003年7月至2008年3月,任镇江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管理处处长、镇江市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副主任;


  2008年3月至2010年8月,任镇江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管理处处长;


  2010年8月至2011年7月,任镇江市党员电化教育中心主任(副处职)、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管理处处长;


  2011年7月至2012年9月,任镇江市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推荐中心主任(副处职);


  2012年9月至2014年1月,任镇江市润州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4年1月至2016年6月,任镇江市润州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6年6月至2018年7月,任镇江市丹徒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


  2018年7月至2021年1月,任镇江市丹徒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21年1月至2021年4月,任镇江市丹徒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21年4月至今,任镇江市丹徒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党纪政务处分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原副处级检察员张光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常州市委批准,常州市纪委监委对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原副处级检察员张光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光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初心和使命,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收受巨额贿赂。


  张光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光辉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张光辉简历


  张光辉,男,汉族,1959年5月出生,江苏常州人,大专文化,1977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5年6月起,历任武进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局长;2002年6月,任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2003年5月,任常州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处长(2004年12月明确副处级);2006年10月,任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2009年4月,任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2014年6月,任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副处级检察员;2019年6月退休。


  淮安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漆洪庭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淮安市委批准,淮安市纪委监委对淮安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漆洪庭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漆洪庭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下属礼金、购物卡;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违规为案件说情打招呼;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接、案件处理、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漆洪庭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漆洪庭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漆洪庭简历


  漆洪庭,男,汉族,1957年7月出生,江苏淮安人,大学学历,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7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清江市公安局闸北派出所民警,淮阴市公安局清河分局刑警队副队长、政治教导员,淮阴市公安局清河分局副局长、党委书记、局长等职。2000年7月任淮阴(淮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04年6月任淮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委610办公室主任(2004年6月明确正处职,2005年9月至2006年5月兼任市维稳办副主任);2009年5月任淮安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2015年1月免去职务(保留正处级);2017年8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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