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代理记账 >

涉税服务实务大题汇总(税务师考试答案 涉税服务实务)

本期以餐饮公司为背景,根据其日常业务涉税处理,带大家感受一下《涉税服务实务》科目考试所涉及增值税、消费税的综合题题目。主要考点有:

餐饮企业各类业务处理:

  • 开具发票是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条件之一,但不是唯一条件,未开发票收入也应纳税。
  • 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将一家经营不善的餐厅连同所有资产、负债和员工一并打包转让给某个体工商户”不缴纳增值税。
  • 转让其拥有的一个餐饮品牌的连锁经营权,按“销售无形资产-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缴纳增值税。
  • 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 财产租赁合同的印花税适用税率为0.1%,个人出租非住房,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 销售预付卡或者取得持卡人充值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持卡人持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以该上市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IPO)的发行价为买入价。单位将其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流通后对外转让,按照规定确定的买入价低于该单位取得限售股的实际成本价的,以实际成本价为买入价计算缴纳增值税。
  • 计算“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如果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可全额抵减。
  • 向消费者发行餐饮储值卡,消费者使用储值卡购买了该餐饮企业委托外部工厂生产的点心礼盒,应按13%税率计算销项税额。
  • 仓库管理员失职丢失的一批食品、外购用于发放给优秀员工的手机,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外购用于公司周年庆典促销的装饰用品,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后附习题演练

题目资料


问题


答案参考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