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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销售收入属于其他业务收入吗(视同销售收入属于主营业务收入吗)

视同销售业务的收入确认与比较


【本节提示】搞清楚视同销售的业务范围,只是化解视同销售纳税风险的第一步。要全面彻底解决视同销售的风险,还需要正确把握视同销售业务的收入确认与计量,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案例描述】2018年3月,宇成公司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2日销售A产品100箱,公允售价15万元;


2.15日销售A产品100箱,公允售价20万元;


3.22日将100箱A产品发给职工。


当月无其他业务,问:宇成公司应当如何进行处理?



【政策分析】首先看增值税视同销售收入确认的政策规定。个人销售拆迁补偿住房涉及哪些税收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 成本利润率)


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营改增的政策与此类似。《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四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或者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个人销售住房所得税政策17个问答解析


(二)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三)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 成本利润率)


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是指以谋取税收利益为主要目的,通过人为安排,减少、免除、推迟缴纳增值税税款,或者增加退还增值税税款。


而在企业所得税上,明确视同销售收入确认的,也有多个政策: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8〕828号 )明确:企业发生视同销售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因此,具体到上述案例,宇成公司在发生视同销售业务时,在增值税上确认的收入为17.5万元[(15+20)/2],而在企业所得税上,需要确认的销售则为20万元。 2017版申报表中应税项目与免税项目盈亏可以相互弥补


【总结比较】对比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收入确认的规定,可以发现其中存在重大差异:在增值税是强调的按照最近时期产品的平均价格确认,而在企业所得税是则强调按照最近时期的产品的公允价格确认。由于平均价格与公允价格不可避免地存在差异,因而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收入必须是不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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