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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退还人防易地建设费是否可诉(交了人防易地建设费就不属于人防工程了吗?)

2018年8月23日,湖北省最大金额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行政公益诉讼案公开宣判,法院判决咸宁市人防办公室(下称“市人防办”)未依法征收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行为违法,责令六个月内对应当缴纳而未缴纳的易地建设费依法征收并履行监管职责。


△图为行政判决书


△图为检察建议书


△图为庭审现场


易地建设费属于人防备战专用资金,被告未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征收易地建设费,严重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人,对行政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充分履行了法律监督职能。



审核| 戴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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