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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然人受益所有人识别背景(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识别工作原则)


此外,对于在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较高的领域,反洗钱义务机构应当采取与风险相称的客户身份识别和交易监测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进一步获取客户及其受益所有人身份信息,适度提高客户及其受益所有人信息的收集或更新频率。


3.进一步调查客户交易及其背景情况,询问交易目的,核实交易动机。


4.适度提高交易监测的频率及强度。


5.按照法律规定或与客户的事先约定,对客户的交易方式、交易规模、交易频率等实施合理限制。


6.合理限制客户通过非面对面方式办理业务的金额、次数和业务类型。


7.与客户建立、维持业务关系,或为客户办理业务,需经高级管理层批准或授权。


上述文件还要求加强预付卡代理销售机构的风险管理。非银行支付机构委托销售合作机构代理销售预付卡时,应当在委托代理协议中明确双方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职责,将销售合作机构纳入自身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体系,对销售合作机构遵守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


当天一同发布的还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8】164号)》,为防范违法犯罪分子利用复杂的股权、控制权等关系掩饰、隐瞒真实身份、资金性质或者交易目的、性质,提高受益所有人信息透明度,规范反洗钱义务机构开展非自然人客户的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进一步要求,反洗钱义务机构应当根据非自然人客户的法律形态和实际情况,逐层深入并判定受益所有人。按照规定开展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的,每个非自然人客户至少有一名受益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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