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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河南省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办法)


面对经济增长放缓以及“营改增”政策实施等因素给组织收入带来的不利影响,沧州市地税局从7月份起在全市开展了“两业、两税、一清算”清理活动,围绕解决建筑业、房地产业开展“两业”清理工作,围绕摸清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展“两税”清理工作,围绕解决土地增值税开展“一清算”清理工作,重点解决税收政策执行不一致、程序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税负偏低等问题。


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房地产业已清理74户,入库税款690.6万元,建筑业已清理126户,入库税款1650.7万元;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已清理90户,入库税款2919.1万元。(杜秀清、刘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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