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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清溪再生资源管理办法(东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为及时落实全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会议工作部署,根据局统一安排,8月25日,陈志扬副局长带队赴凤岗、清溪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工作。市商务局贸易管理科、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同志及凤岗镇、清溪镇经济发展局、消防大队、市场监督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督导中,发现有企业在作业场内放置可供住宿床铺、纸皮废品堆置过高等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检查组敦促企业负责人就有关问题立即整改,并要求镇经济发展局等部门要抓实抓细日常排查,并且举一反三,不定期开展“回头看”。


陈志扬副局长强调,安全生产这根弦要时刻绷紧,常态化管控不容松懈。一是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各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生产管控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切实做好本次全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各镇街(园区)主要领导要负责牵头组织,分管领导参与指挥一线,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同时,要压实村(社区)属地责任,加大对辖区内所有废品回收站点巡查力度。三是要落实网点规划建设,确保整治长久有效。各镇街要抓紧落实辖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网点设置规划编制工作,坚持“减少增量,清理存量”的原则,科学合理布局回收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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