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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2极限用词(企业名称禁用限用规则16条内容)



该公司明显就是冲着“热点”而去,但这种热点蹭不得。企业名字也可以没有文化,但过于追求奇葩甚至低俗,对企业形象、于经营活动恐怕都不好。


“我命油我不油天”、“隔壁老王”这样的门牌挂在公司门口,真的是所有的客户都不反感吗?某些特定语境下,“隔壁老王”这种名字不仅是对他人的不尊重,还容易被“误读”出轻佻甚至羞辱的意味:你是“老王”,别人成了谁?


奇葩字号的创意,肯定是在追求眼球效应。谁都想让客户、公众迅速记住自己公司和产品的名字,希望公司和产品名称具有较好的传播性,这都没错。但娱乐味道太浓、基调轻浮的“眼球效应”,也只能是一时的泡沫。


奇葩企业名称这事,早就该好好管管了。名字虽具私有属性,但同时应该接受公共价值影响的审视,不存在绝对的“法无禁止”的自由。而依法审查、规范企业取名,则应成为市场监管部门自觉的责任。


□马涤明(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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