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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特许权使用费投资入股(软件使用费属于特许权使用费吗)

经常有纳税人会问:对外支付软件使用费是否按特许权使用费交税,是否可以申请免税?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中国税务报是如何答复的。


对于软件使用费是否按特许权使用费征税,关键是看软件的转让方式。


另外,是否适用源泉扣缴办法,要根据取得收入的性质确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三十七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企业每次与非居民企业签订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等所得有关的业务合同时,应当自签订合同(包括修改、补充、延期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资料。文本为外文的应同时附送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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