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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招聘退役大学生(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退役大学生士兵安置新政策出台不到10天,大学生报名人数就激增突破1200人!


8月1日,山东省枣庄市征兵办传来佳讯。前不久,枣庄市委组织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征兵办公室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枣庄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实施办法》。办法指出,自2018年(含)起从枣庄市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士兵,入伍时是大学毕业生的,退役时已取得相应学历的,可参加退役后连续2年内的事业单位招聘;入伍时是大学在校生或新生的,退役复学后取得相应学历的,可参加取得学历后连续2年内的招聘。办法规定,自2019年起,按照每年市级不低于年度事业单位岗位招聘数量10%的比例、区(县)级不低于年度事业单位岗位招聘数量15%的比例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每年12月份前,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统计各地本年度退役大学生士兵情况,提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然后结合机构编制部门确定的事业编单位进人数量制订招聘计划。


为督促落实,办法还规定,各区(县)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情况,将作为党管武装考评、双拥、征兵和退役安置等工作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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