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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总局2015年52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第15号文件解读)





【政策原文】


《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


一、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派驻跨省异地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总承包企业和分承包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劳务人员跨省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二、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应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凡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和劳务派遣公司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需要掌握异地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的,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应及时提供。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和劳务派遣公司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对异地工程作业人员已纳税工资、薪金所得重复征税。两地税务机关应加强沟通协调,切实维护纳税人权益。 四、建筑安装业省内异地施工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参照本公告执行。五、本公告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解读】


1.明确了纳税地点


建筑安装业异地施工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由其所在单位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明确了代扣代缴的有关规定


跨省异地施工单位代扣的施工人员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应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同时,《公告》明确规定,对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单位,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3.明确对税务机关的有关要求


要求工程作业所在地和扣缴单位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加强信息传递和沟通协调,避免重复征税,切实维护纳税人权益。



二.跨省异地工程涉及的个人所得税核算--新旧方法对比


1.以前的计征方式


《个人所得税若干具体征管办法》(粤地税发[1998]103号印发):对未设立会计帐薄,或虽设立会计帐薄,但不能完整、准确反映个人收入的建筑安装单位(包括建筑、安装、装修及其他工程作业单位)、个人挂靠建筑安装单位承接工程或个人承包建安工程取得的收入,地方税务机关可按工程总额带征工程承包人(工程责任人)和其他从业人员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带征率不低于4‰,具体幅度由各市地方税务局根据承包形式、项目等实际情况确定。核定征收工程项目部作业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包括农民工)的个人所得税。


2.以前的具体案例(简易计税工程项目)







不过,现在这种个税征收方式已经改变了。


3.现在跨省异地工程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如何申报缴纳?


外来建安企业按要求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工程作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不再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派驻跨省异地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项目部农民工个税的纳税地点:工程项目部所在地的税务主管部门。


问:我公司承接跨省异地建筑工程项目,支付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时,个人所得税是在工程所在地申报缴纳还是在我公司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


答:你公司支付跨省异地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时,由你公司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会产生哪些问题及解决方案


1.全员全额申报个税难度非常大


建筑工人频繁跨地区、跨单位、跨项目作业,要做到全员全额申报个税难度非常大!工地上大部分都是农民工,对个税这方面的意识都不是很高!有时工人也是班工组直接带来的,只认识班工组组头而不认识企业,这个也是偶尔造成工人误申诉的一大问题之一,确实很头疼!


1)工人频繁跨地区、跨单位、跨项目作业;


2)工人不直接跟企业接触;


3)农民工对个税意识弱;


4)收集工人个人信息难度大;


5)登记农民工入场及离场时间难度大;


6)工程款项结算不及时,造成发放工资不及时,加大工资核算难度,易漏报、多报;


7)农民工人员不稳定,社保方面难管理。



2.解决方案


如何避免在申报过程中造成多报、漏报工人个税?


1)项目部要安排专人,负责登记好工地所有人员的入职、离职时间等信息管理工作,逐日登记后于次月5号前报给贵司财务部;


2)工人工资表仅编制在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上班的人员;


3)工资表的工人年龄不能存在有低于16岁或大于65岁的员工;


4)工资表上的每个员工都需签名及加盖手指印!


5)同时项目部要扫描收集好这些资料,提交给公司财务部存档:身份证复印件(上面注明该人员的手机号码、从事工种、所在班工组及班工头)、银行卡复印件和建筑企业、劳务公司与农民工签订灵活就业协议书或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如果签订灵活就业协议书,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建筑企业、劳务公司发放农民工工资,不承担农民工社会保险费用;如果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农民工在其户籍所在地社保所缴纳“新农合和新农保”,并将有关缴费凭证打印一份交给建筑企业或劳务公司保管备查!


四.外经证个税申报操作


1.怎么登录?在哪登录?


1)首先需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切换异地项目主管税务机关网页,查询税务局是否有核定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税种,如果出现暂无数据,则你司需向异地税务局申请税种核定。




2)申请异地项目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税种,按下面步骤申请,办理成功后,按上一步查询税种是否有核定下来,如果还是暂无数据,想要及时办理申报的话,可以直接打电话给到异地项目税务所进行反馈已申请税种核定即可加急处理。







2.如何申报?


申报方式有以下2种, 第一种方法的申报数据可以同步到第二种方法的系统中。


方法一:下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税大厅版】


1)录入需要申报的税务所名称:


2)登录密码为办理异地个税核定的时候,税务所给予的初始密码,如果税务所直接给予的核定,则需要纳税人自己登录法人账号办税权限管理重置修改异地的申报密码(切记需要法人收验证码)。


3)操作申报完成退出系统时,系统会提示进行备份,也可以选择我要退出。


4)进行了备份退出系统后会有一份备份文件在桌面。


5)再次重新登录扣缴端时,系统会再次显示初始化状态,重新输入税号选择第二个外经证申报即可。


方法二: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申报


注意:这种方法要求企业申报人数要少于300人。


1)若您是办税员,先登录“个人所得税”APP中查看自己是否有授权,在个人中心-我的办税权限-已授权查看(多个税务机关以上,我的办税权限会显示两个相同单位名称。例如:广州XXX公司,有3个外经证,那么我的办税权限中,会显示3个一模一样的单位名称,法人在授权时也要授权3次哦!)。


2)如果个人所得税APP找不到“我的办税权限”,是因为还没授权。需要先法定代表人在个人所得税APP上进行授权(有三个外经证就需要授权三次),授权流程如下:


个税APP:登录后,进入“个人中心”→点击“企业办税权限”→“新增办税人员”。


3)授权成功后,办税员可以用自己的个人所得税app账号密码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4)登录后上方会显示【单位办税】入口,没显示则没有授权成功。


5)选择需要的税务机关后,点击【办理个税业务】即可。


点击【切换】可以切换税务机关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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