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日起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宜昌各地处于三个档次
宜昌城区(除夷陵区)
月最低工资标准1320元,较去年上涨300元;小时工资15元,较去年上涨4元。
夷陵区、枝江市
月最低工资标准1225元,较去年上涨205元;小时工资14元,较去年上涨3元。
宜都、当阳、兴山、五峰等
月最低工资标准1100元
(其中宜都、当阳较去年上涨80元,兴山、秭归、远安、长阳、五峰较去年上涨200元;小时工资12.5元,其中宜都、当阳较去年上涨1.5元,兴山、秭归、远安、长阳、五峰较去年上涨3元。)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