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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民生(社会保险法是民法吗)

市人社局


开展全民参保攻坚专项行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和全面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关于全面实施全民参保攻坚行动”的工作部署,全市人社系统将在3个月内采取多种措施强力推进我市全民参保攻坚工作。


据悉,人社部门将通过社保信息数据比对,确定我市未参保及参保险种不全的企业名单,调查核实企业参保情况,积极开展参保扩面;提供送政策“上门”服务,依托“万人助万企”活动,广泛宣传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重要性,重点宣传社会保险法等有关社保政策规定,增强企业参保意识;积极运用“放管服”改革成果,积极宣传并广泛运用社会保险业务“一窗通办”、“全省通办”、关联事项“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社银一体化“就近办”等“放管服”改革成果,办理社保相关业务,为企业提供周到便捷的服务。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请各未参保企业及参保险种不全企业尽快依法依规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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