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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卖车保险进项税额转出(车子转卖保险退出来钱算谁的)


1、能走对公账户直接给法人转备用金吗?这样对他会不会有不好的影响?


用于生产经营的没有问题;非用于生产经营的个人借款等年底应当归还,否则根据利润分配缴纳个税。


2、请教一下,我们公司收到一张1000块的车发票,已经抵扣了,现在要卖车,向保险公司申请退回剩下的800块的车险金额,我开了-1000的红字信息表,然后保险公司只给我开了-800的负数发票,这是对的吗?


红字信息表应该和负数发票对应的, 应该是开800红字信息表。


3、我们是一家大米加工企业,于2017年7月份实行进项核定扣除。2018年1月税务局检查,要求我们2016年1月开始实行核定扣除。经核算实行核定扣除与凭票抵扣相比,2016年1月份我们要缴税款58万,2月份我们留抵100万,一直到18年都会有留抵。请问58万会产生滞纳金吗?滞纳金日期会有多长时间?


以税务局的决定或通知为准(该类情况具体操作有一定的空间,建议参考纳税筹划课程)。


4、如果在2017年第四季度应享受未享受减免,多缴了税款怎么办?


首先向税管员说明情况,然后根据商定的方法处理。


5、已认证的发票可以退回作废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条规定,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所以,根据上述第3条规定,已认证的发票不能退回作废。


6、可减按7.5%征收车辆购置税的乘用车购置日期如何确定?


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具体可参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6〕136号)的规定。


7、买卖装修的房屋,契税计税价格怎么确认啊?


房屋买卖的契税计税价格为房屋买卖合同的总价款,买卖装修的房屋,装修费用应包括在内。具体请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承受装修房屋契税计税价格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606号)规定。


8、请问下老师我们公司把公司的奔驰车卖给了个人,个人打钱到我们公账上我们需要交销项税吗?分录应该怎么做?


如果公司日常经营为机动车销售;把购进新车销售给个人,按照商品销售处理;如果是把自用的固定资产奔驰车销售给个人,按照固定资产处置处理。


9、12月份工资在1月7日发放,1月份工资计划在2月7日发放,而2017年的一次性奖金计划在2月9日发放,请问奖金可否与12月份工资一起在2月15日申报个税,用12月份工资的免税额余额抵奖金个税?奖金已在12月份计提并在1月份申报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


国税发[2005]9号规定: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所以,2017年的一次性奖金在2月9日发放,应将2月确定为上述国税发[2005]9号文件中的当月,计算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并在3月申报缴纳。


10、我们这里的电信公司给我们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时,在购买方只写了“单位名称”“税号”,并解释说下面两行填不了。请问这样的发票可以报销吗?


普票,有公司名称、税号(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就是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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