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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新国发2号文件精神(2012年国发1号文件贵州省)



黔南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雪莹介绍了《实施意见》起草背景、意义及主要内容。指出,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一周年之际,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简称新国发2 号文件),这是国家层面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重大举措。政策含金量高、操作性强、支持力度大,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贵州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黔南州委、州政府牢牢把握这一重大历史机遇,及时印发了贯彻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的实施方案。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紧紧围绕州委中心工作,聚焦州委“闯新路、走前列、做表率”,建设“五个新黔南”的目标任务,结合全州法院工作实际,找准司法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落脚点,经文件起草组多次修改完善,院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在4月6日正式印发了《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主要框架由“总体要求、工作举措和工作保障”三部分构成。主要内容集中体现在第二个部分工作举措,该部分内容聚焦黔南州委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着力实施“六大引领工程”,建设“五个新黔南”,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民族地区创新发展先行示范区的重大项目、重要任务,找准司法服务保障的切入点,分成了“全力服务和保障打造西部大开发综合改革示范区、全力服务和保障建设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样板区、全力服务和保障数字经济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全力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走在全省前列、全力服务和保障建设幸福新黔南”五个方面,提出了20条具体的司法意见。



通报会上还提到,为保障《实施意见》落地见效,黔南州两级法院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任务,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审判执行工作围绕贯彻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实施,同时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加快培育一批与服务保障《意见》落实相适应的专业化、高层次、复合型的审判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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