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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管理条例颁布(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

【观察者网 综合报道】1月15日,中国民政部网站发布一则通告:民政部依法对欧美同学基金会作出停止活动一个月的行政处罚。




文章称,2017年1月5日,民政部发布基金会2015年度检查结论公告(第二批),与此前12月份发布的拟定结论相比,不合格的基金会少了3家,但欧美同学基金会并不是三家之一,仍是不合格。


民政部2004年度基金会年检结果公告(部分)


左三为欧美同学基金会现任秘书长李海峰


2012年基金会的业务活动情况数据全部为0。2013年11月召开的理事会上,调整了基金会组织结构,由代理副理事长、常务副秘书长李海峰代理秘书长职务,李海峰向理事会做出承诺,并签订了协议书,在责权利相对匹配的情况下,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兑现承诺,欧美同学基金会将视实际情况免除李海峰秘书长职务。具体是什么承诺,不得而知。


2013年度,接受捐赠情况依然为0,行政支出超过年度总支出的90%,年检不合格,接到了民政部的整改建议书。


· 情况依然不理想


2014年,基金会有了包括秘书长、出纳、办公室主任等在内的7名专职工作人员,设立了4个专项基金,捐赠收入460万元。其中最大的捐赠300万来自北京深泉投资策划有限公司,李海峰是股东之一。


举办的活动包括捐助公安民警英烈子女、设立贫困学生奖学基金、与卫生部合作“中美健康峰会”,与道路安全协会合作“安全行 中国首届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微电影大赛”活动等等。


2014年基金会年检结果是基本合格。从2015年年报的总结可以看到,民政部对该基金会提出的几个方面的意见,包括年末净资产应达到《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在相关报刊登载活动报道、公开年度报告,基金会相关负责人应符合《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规范退(离)休干部兼职行为的规定等。


2015年,基金会召开了5次理事会,前4次出席人数都没有达到2/3,许多老同志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这一年,原理事长郭洪祥、副理事长潘维煌、蒲伦昌因已经超龄,集体卸任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理事职务;监事伍一曼和其他5名理事,裴景峰、胡有萼(已去世)、苏豁达、贾春增、曹冶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退(离)休干部,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规范退(离)休干部兼职行为,做出整改,同时卸任理事、监事职务。


面对又一个不合格结果,新的整改意见,还要继续挣扎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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