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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银行驻点话术开户(券商与银行合作开户营销)

中新财经1月17日电 (石睿)“你不理财,财不理你”,“跟着老师实现财务自由”,各路“股神”、“大师”、“白富美”、“老法师”在直播间通过娴熟的“话术”卖力的向粉丝们推荐股票,以此吸引直播间用户到指定渠道开户、购买股票。


上述行为早在2018年就被中国证监会明确为违规行为,但是却屡禁不止。近日,深圳证监局发布2022年第一期“证券期货机构监管通讯”再次公布了证券公司与大V合作的风向警示。


深圳证监局强调,互联网“大V”不属于专职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证券经纪人,证券公司不得通过引流开户等形式与“大V”开展相关合作。


而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证券公司不得违反规定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客户招揽、客户服务、产品销售活动”;此外,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只能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人员作为证券经纪人,代理其进行客户招揽、客户服务等活动。


深圳证监局还对证券公司参与直播的行为进行规范,明确禁止以直播方式荐股,要求证券公司工作人员通过网络直播等形式发表评论,应当保持客观、专业态度,主要聚焦经济形势分析、市场变动情况点评、经济数据解读等宏观层面;针对外部合作人员,证券公司应强化组织外部人士发表评论的管理,做好事前审核工作,充分揭示证券公司与外部人士的关系。


2021年最后一天,证监会等七部门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也拟对证券公司参与直播加以约束。征求意见稿明确,金融机构从业人员通过直播、自媒体等新型网络渠道宣传推介金融产品,口径应与金融机构审核的网络营销宣传内容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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