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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东明支行开户行号(中国建设银行东明县支行行号)

市场上,几乎每天都有挂牌公司牵涉司法案件的信息披露。有合同纠纷、欠款纠纷、控制权纠纷、知识产权纠纷或者其他权益纠纷。可是也有财产被司法冻结之后,依然不明就里的莫名其妙的情况。近日,雄风股份就遭遇了这样一起由诉前财产保全引发的司法冻结。


银行账户突遭冻结,房产也被财产保全


可是,在9月19日雄峰股份在使用银行账户转账的时候,突然发现有两个属于公司的账户无法转账。这两个账户分别是开立在建设银行郑州郑花路支行的41001507010050204770和浦发银行郑州东明支行的76070154500001765。通过与上述两家开户行沟通,公司被告知,这两个账户已经被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高新区法院)于2017年9月11日采取了司法冻结的措施。


“好事要成双”,这次被冻结的,可不仅仅只是两个银行账户。经过公司查询,公司另外有两套房产也在8月25日被高新区法院采取了财产保全的措施——一并被司法冻结。一套被冻结房产的房产证号为“郑产权证字第1601049947号”,另一套的房产证号则为“豫(2017)郑州市不动产权第0001405号”。


问题不是资产被冻结,而是为什么被冻结


所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在过失明确的前提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是合法、合理也合情的结果。但是雄峰股份的相关资产遭到司法冻结,却是被冻许久,不知所云。


到目前为止,公司尚未收到高新区法院出具的财产保全裁定等相关的法律文件,因此并不清楚引发司法冻结的原因。公司只能通过聘请律师与高新区法院积极沟通,来妥善处理本次司法冻结的情况。


影响不明显,有望得到解决


公司本次受到司法冻结的银行账户,仅为公司的一般银行账户,使用频率不高,并且账户内余额比较少,因此对上述两个账户的冻结,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不大。而受到财产保全措施的房产,并非公司的生产经营场所,因此两处房产的冻结,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的实质性影响。


通过与高新区法院的沟通,公司希望尽快解除对两个账户及两套房产的司法保全措施。即使遭遇相关诉讼,作为一家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也可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通过与原告方和法院方面的合理沟通,争取先解除对相关财产的司法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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