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郑市郭店镇人民政府郭店工业园增设交通设施
2.招标编号:新财购-2019-42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6.招标范围:黄金大道与合欢路交叉口等8个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建设,修复黄金大道与郑新路口信号灯并在郭店黄金大道、合欢路等道路施划热熔交通标线16480.6㎡,停车位1009个,安装指路标牌30个,安装禁停标志牌15个
7.建设地点:新郑市郭店镇
8.采购预算:3610764.93元
三、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四、定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经审核合理低价随机抽取办法”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条件
1.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报名企业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所安装产品具备由公安部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符合“道路交通信号机《GB25280-2016》标准规范的检测报告,及在有效期内符合“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7-2011》”标准的检测报告;且提供由新郑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出具的智能联网交通信号机联调测试通过证明(测试地址:新郑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交通科),此项是项目后续移交新郑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管理必备条件;
2.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应提供劳动合同和2018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禁止参与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附于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须知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重要通知(或办事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征集投标企业网上注册会员的通知》流程,再进行网上报名。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核对:
(1)投标单位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项目负责人2018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真实有效的社保证明(提供社保证明网页查询截图打印页加盖单位公章。
(3)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须签字并盖章)(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以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提供,2018年以来成立的新公司应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8年1-12月份任意3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企业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最新查询截图
等相关证件到现场进行核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所有材料开标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七、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缴纳:
(一)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保证金:
1、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肆仟元整(¥54000.00);
2、支付方式:以转账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
3、保证金支付日期: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4月2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4、保证金账号信息: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一: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户:888100020018262
开户行二:中原银行新郑支行 账户:410109010160006901002039
5、保证金支付流程:按照公告中发布的保证金账号信息进行基本户转账,转账成功后及时在会员系统中进行保证金查询及标书下载,具体操作详见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注:每个标段可任选一个账号进行缴纳;按所报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④支付账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单位名和银行账号一致)。
(二)本项目标书费:伍佰元整/份,在开标当天文件递交前由代理机构现场收取。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4月17日上午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郑市郭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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