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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开户人员是干什么的(知道银行卡和开户行和开户人可以干什么)


我们针对近期征集到的一批社保医保问题,邀请相关业务负责人进行解答。


问:社保卡每个月都有医保个人账户待遇进账,但是这个钱却取不出来,这笔钱只能在住院或门诊看病时使用吗?如果用不完,剩下的余额退到哪里呢?


答:根据《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海南省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按月将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拨付至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从今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里的钱只能用于就医购药等与医疗有关的费用支付。


具体来说,就是可用于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应由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以及缴纳参保人员配偶、父母、子女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不能用于其他费用支出。


用不完的钱,会累积存放在个人账户里,不会转到别的地方。参保人员不幸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由继承人继承。根据规定,个人账户开户银行负责向参保人员提供个人账户、医保参保缴费查询以及个人账户划转服务。


问:为什么今年没有发放职工医疗个人账户待遇了?是拨付滞后了,还是取消这个钱了?


答:《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符合条件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都享受个人账户待遇,海南省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每月都会按规定,将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拨付至参保的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绝大多数参保人都已按月领到了个人账户待遇。但是由于今年职工医保门诊待遇政策调整,业务经办系统正在升级改造,导致个别参保人暂时没有收到个人账户待遇。对于没有按时收到待遇的参保人,所属的医保经办机构会做好登记,尽快补发。参保人也可以打电话或到医保经办机构查询。


问:以前在三亚的事业单位工作,参加了社保医保并缴费,目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海口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现在本人在省外居住生活,能不能在省外看病报销?


答:参加海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省外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异地转诊等人员到省外医疗机构看病,应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海南省职工医保的人员,可自行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后即可在省外就医直接结算。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海南医保微信小程序和海南医保网上服务大厅(https://ybj.hainan.gov.cn/)等线上途径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备案手续。参保人也可以通过线下途径办理,届时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代办时要带上代办人的身份证),到海南省内任何一个医保经办机构服务柜台申请办理。


完成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在省外就医的,可以异地联网直接结算。


关于社保医保,你还有哪些疑惑,我们为你解答。您还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反映关于社保医保的疑问或问题,我们将积极为你寻求相关部门的解答:


2.登录南海网(http://www.hinews.cn/)“问政海南”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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