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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叶县开户行(叶集工商银行开户行名称)

掌上春城消息存款人去世后,其名下的存款将会变成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可生活中,经常会有这样的情况,继承人遗失了存折或者是不知道账户密码等,这个时候,继承人要怎么做才能取出这笔存款呢?律师分析,继承人想取走被继承人留下的存款,必须向银行出具其享有继承权的有效证明,有两种证明是银行认可,一是继承公证,二是法院的裁判文书。


老人存款未设密码


去世后家人无法取出


去年,杨女士的外公去世了。老人生前在楚雄一家银行存了两笔存款,一共有3万元。“外公去世后,我外婆和四个子女本来打算把这笔存款取出来,可到银行一问了才知道,因为老人家年纪大,当时这笔存款没有设置密码,非本人取不出来。”杨女士说,银行告诉她们,因为没有密码,为了保障储户的利益,需要她们先做个继承公证后,再来取款。


“由于开户行在楚雄,我们家人来到楚雄想办继承公证,没想到又遇上新问题。”杨女士说,她们带着外公的死亡证明、户口本、结婚证等材料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但这家公证处的工作人员要求提供死者的父母是否还健在的证明材料,这可让她们很为难。


“我外公过世的时候已经88岁高龄,外公的父母四五十年前就过世了,而且外公的父母还是外省籍贯,我们完全找不到相关的证据。我外公所在的单位也无法出具其父母是否健在的证明。”杨女士说。


对于杨女士遇到的问题,昆明市明信公证处副主任孙以前建议,杨女士及家人可以先找该公证处的公证员协商,由杨女士及家人提供线索,公证处核查。如果当事人对公证机关的服务不满意,还可以到公证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进行投诉。


老人去世没留下存款密码


老伴状告3名子女拿到判决


吴女士和沈先生是再婚夫妻,两人膝下有3名子女,分别是沈先生和前妻所生的大女儿施某,吴女士和前夫所生的儿子陈某,以及吴女士和沈先生所生育的小儿子沈某。


2017年3月,吴女士的丈夫沈先生因病去世,沈先生生前曾在浙江衢州市一家银行存了一笔定期存款6万元,而活期存款加上单位发放的抚恤金也有1万多元。


吴女士称,丈夫过世后,由于家人忘记该存款的密码,导致这笔存款一直无法取出,只能“晾”在银行卡里。


吴女士说,她一直和两个儿子一起生活,可由于丈夫的大女儿一直跟随其前妻一起生活,早就和他们夫妻失去联系,她也联络不上大女儿。丈夫去世后,她曾多次试图用各种方式联系大女儿,但都未果。


由于沈先生生前未立遗嘱,为了取出这笔存款,吴女士只好将三个子女沈某、陈某、施某告上法庭。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继承人沈先生生前未立遗嘱,故相应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继承。陈某与沈先生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子关系,依法享有继承权。沈某、施某未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视为接受继承。关于继承的份额,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吴女士系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


据此,法院判决,沈先生在该家银行的定期存款6万元及活期存款,由吴女士享有存款的十分之七份额,3名子女各享有存款的十分之一份额。


儿子去世


父母状告银行取出2400元


2010年5月,李先生因故去世,直到前不久,李先生的父母才发现儿子生前曾在河南叶县一家银行开户存款,直至去年9月,存款余额共有2400元。


李先生的父母到该家银行取款,可由于没有储蓄卡和密码,无法从银行取出这笔存款款。


李先生的父母认为,他们作为李先生的合法继承人,有权取出这笔存款。为此,去年8月,李先生的父母亲将该家银行告上法院,要求银行支付存款2400元。


法庭上,该家银行提出,这笔存款的确属实,请法院依法判决。


河南省叶县法院审理后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等。


李先生去世前在被告银行处的存款,应属于其遗产,其父母属于李先生的合法继承人,现要求银行支付该存款2400元,理由正当,法院予以支持。据此,河南省叶县法院判决,银行向李先生的父母支付李先生账户上的储蓄存款2400元。


●律师说法


银行认可两种证明:


继承公证 法院裁判文书


家属过世,留下银行卡或存折,但因无银行卡密码无法取款怎么办?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代晨认为,根据继承法,只要是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继承人都有权利继承,包括银行存款。对于银行而言,难点在于无法确认的是取款人是否是存款人的合法继承人,是否还有其他合法继承人,因此如果不经审查就将存款交付所谓“继承人”,有可能存在法律风险。


“也就是说,继承人要取得被继承人死亡后留有的存款,必须向银行出具其享有继承权的有效证明。实践当中,有两种证明是银行认可的,第一就是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公证;第二就是通过起诉获得法院的裁判文书。继承基金、股票等亦是如此。”代晨律师说,对于这一程序规定,也是为了保护潜在权利人的合法利益。


代晨律师认为,继承公证适用于各个继承人对于继承财产的分割无异议的情形。所有继承人一同前往公证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就可以办理了。


对于诉讼途径,一般适用于各继承人对于继承财产的分割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此时可由任意一个继承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将所有继承人都列为被告,最后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判。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中,第四十条的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以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储蓄机构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同时规定,存款人已死亡,但存单持有人没有向储蓄机构申明遗产继承过程,也没有持存款所在地法院判决书,直接去储蓄机构支取或转存存款人生前的存款,储蓄机构都视为正常支取或转存,事后而引起的存款继承争执,储蓄机构不负责任。比如,被继承人如果生前办的是银行卡,而继承人又知道该卡的密码,可以直接持卡去储蓄机构支取或转存。


●公证处说法


办继承公证


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如何申请办理继承公证,继承人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昆明市明信公证处副主任孙以前介绍,作为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以申请办理继承公证。需要继承人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被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到公证处申请办理。


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孙以前介绍,需要提供亲人的死亡证明,比如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公安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证明等。


还需要提供涉及的财产凭证,如存单、存折、有价证券等。如果对存款金额不明,必须先明确存款金额。经公证机构审查确认身份的继承人,可凭公证机构出具的存款查询函查询作为被继承人的存款人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存款信息。


同时,尽量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包括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情况,证明材料可以是户口本、出生证、档案材料等。“现在为了方便当事人,一般情况下,可由当事人提供相关的线索,比如被继承人的工作单位、墓地情况等,之后由公证机关来调查,如果调查后,确认情况属实,公证机关将出具继承公证书。如果继承财产涉及房产,有的公证机构还可免费代办过户手续。”孙以前说。


责编:周婷 一审: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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