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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天河东支行开户行号(建设银行天河东路支行行号)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科韵路等12个点)2019年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科韵路等12个点)2019年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0809-1841GDG13C04


项目联系电话:020-831721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6号D栋


联系方式:张先生,电话020-8568392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刁先生 凌先生 020-83172166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26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1.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科韵路等12个点)2019年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采购品目:C99;


3.行业划分:其他服务;


4.预算金额:1450万元。


(二)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为了规范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饭堂日常食品供应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卫生,提升饭堂服务水平,加强饭堂的管理,促进廉政建设。拟对中心饭堂的食品原材料配送的供货资格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日常供应约670量,采购额度每月不超过120万元,具体采购金额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为准,配送期限为1年。


本项目食材配送点共计12个,分别为科韵路区局机关办公区、棠石路区局机关办公区(含交登)、员村税务所、车陂税务所、石牌税务所、天河南税务所、天园税务所、黄村税务所、龙洞税务所、凤凰税务所、沙太路办税点以及天河东办税点。凡符合配送准入条件的企业均可报名参与竞标。


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 3 家配送资格单位。入围单位暂不明确配送点和分配比例,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供货期内,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中标人的配送地点以及分配比例。本具体配送数量以实际发生的数量为准,采购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单位实际采购品类,也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的实际采购数量。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2. 投标人应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5.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7. 报名并已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50.0 万元(人民币)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六、开标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2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注:09:00开始收取投标文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2月27日起至2019年1月4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


2.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3. 请投标人凭以下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现场报名购买(现场购买只接受现金)或通过转账支付购买


并请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及“事由:购买0809-1841GDG13C04号招标文件”


如需邮寄招标文件,请另付特快专递费用¥60.00元。款到指定账户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合格服务商发出招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付任何责任。


4. 报名相关事项联系:詹小姐:020-83172166


5. 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报名及投标。


6.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二)关于联合体投标:


1.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关于现场考察及召开答疑会:


1.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


2. 本项目不召开答疑会。


(四)购买招标文件的账户:


1. 购买招标文件的账户:7443400182600049783;


2.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3. 收款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80000元。


1.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账户:3602000919200182251;


2.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3.收款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六)相关公告媒体: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网站(http://www.gd-n-tax.gov.cn/gdsw/gzsw/gzsw_index.shtml)及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gdhualun.com.cn)等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1月4日止。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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