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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持股退出税务筹划(持股平台税务筹划)

问:本人与李四一起投资成立了一家公司,各自持股50%。双方经过协商,本人把20%的股份转让给李四。根据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规定,个人转让股权所得是应该要按照财产转让所得来进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缴纳。那么,股东个人间的股权转让如何合理进行税务筹划?



答:




事实上,自然人股权转让是私下交易,交易双方想要规避个人所得税的话,一般是进行虚假转让合同签订。对此,根据相关的规定,转让股权没有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根据每股的净资产或者个人股东所享有的一个股权比例所对应净资产份额,进行个人所得税的核定征收。







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股权交易各方在进行股权转让协议的签订并且完成股权转让交易后,直到企业变更股权登记前,有纳税义务或者是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要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扣缴)申报的办理,要拿税务机关开具的一个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的证明,自己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办理。股权交易各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却没有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股权变更登记申请,要进行《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的填写,还要在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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